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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要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共计货款6000元

发布:福州讨债公司 时间:2024-01-21 点击:53 官网:https://jingyang.wjfzxh.com/

近日,福州要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在调解员徐文花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


据了解,2022年,艾某收购了隗某一批胡萝卜,经过双方结算,还有胡萝卜款6000元至今还未付,隗某反复向艾某催要,艾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付款。双方产生纠纷,遂来到五一农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在接手案件后,人民调解员徐文花意识到如果调解不好可能会彻底摧毁两人多年的合作关系。调解员先是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诉情,在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后,得知了艾某最近资金比较紧张,其主要原因是之前艾某在种植胡萝卜的过程中遭遇了自然灾害,导致成本大幅增加,大部分资金都用于弥补灾害损失,所以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对此,徐文花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与艾某和隗某分别进行耐心细致的交谈。对于艾某,徐文花表示理解他面临的资金困境,另一方面也严肃指出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如信用受损等。对于隗某,徐文花先是安抚其情绪,并告知艾某并非恶意拖欠,希望隗某能够理解艾某的困境,并且保证会尽力协调解决问题。最终,在调解员徐文花的不懈努力下,艾某现场向隗某支付了胡萝卜款6000元。至此,该起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维护了五一农场的和谐稳定。五一农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撰稿:南瑾瑾


编辑:徐子翔


供稿单位:五一农场司法所



标题:福州要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共计货款6000元
网址:https://jingyang.wjfzxh.com/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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